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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4月16日

他不做大哥好多年

   我跟玄子那帮人混在一起的时候,大梁俨然是我们的老大,因为他中午带的鱼香肉丝分量特大特好吃。  
   我今天在网上碰到他,虽然没有视频,但是我们有激情。结果他上来就问我,你知道w去哪了不,当头给我一盘哇凉哇凉的水。w是一个成绩很好的人,但是不帅,所以我不知道他去哪儿了,也不关心这个。大梁关心,所以他依然是个好学生,在美国默默的从事的学术研究,企图在业余时间祸害南欧妹妹,但估计没有得手。
   然后他说他瘦了,也帅了,让我怀疑他去美国之前去了韩国。珺子当年跟他打球的时候曾经被反弹得飞出去过,但是,没有妹妹被他迷晕过去过,所以,我对他帅这件事情持严肃的保留意见。当时跟他老在一起的潇某人倒的确是个帅哥,可惜有严重的自恋倾向,我估计他曾经怀疑过全校女生都爱慕他。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他,没那么多,因为他太高,我们一直都没太看清楚过他长什么样。
   然后他说他在美国这个农村一直吃不饱,我忽然就很想念他了。因为那个一直保护我们给我们温饱的老大,居然被万恶的资本主义折磨得吃不饱了。生活这他娘的唏嘘,我计划给他寄点咸鱼啊香肠什么的,就像很多年前,他非常友善得跟我们共享整整一个铁饭盒的鱼香肉丝一样。那个时候,冬天很冷,我穿过他的皮衣。那个时候,老师很凶,我抄过他的作业。那个时候,我们两个都很肥,在体育考试前一起唉声叹气。我还记得他胖乎乎的手掌拍打我的脑袋,尽管之前他还在暖气上翻炒了一下自己湿漉漉的鞋垫。当然,我们都爱美,所以并没有爱上对方。
   最后,他害羞的说自己做了那边的学生会主席,可见混得还是不错,毕竟在我们的中学时代,他不过是个班级流氓团伙的头目,并没有及时打入官方机构的内部。可是,在他不做大哥的日子里,这个男人还是忧郁的消瘦了。

玻璃青春

    靠,这个标题真他妈的肉麻,难为老娘想得出来
                                                           ————是为序
     在这里,我要讲的并不是一个同性恋的故事,所以,很抱歉让部分期待劲爆内容的朋友失望了。我想说的是,我今天遭遇到一个很久很久以前认识的人,幸运的是,他不是我的前男友,在我们的中学时代,我们甚至都不是很熟,大概算得上的朋友的朋友。
    此男实在无法强行被归类为帅哥,奇怪的是事过多年我依然还记得他,这个,多少要感谢他那时的恋爱故事。我在窗边猥琐的偷看人家,他和他的小女朋友站在走廊上,两个都极白极瘦,阳光几乎可以穿透他们的身体,一对玻璃人似的,偶有毫光。这个场景,几乎是当时的我对校园恋情的终极想象了。那时,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追求者,暗恋着一个公认的猥琐男,生活真是十分他娘的惨淡。所以,我一厢情愿的希望人家能天长地久。我们高中毕业后,我似乎再没见过这一对儿了。偶尔听说他们的消息,无非是分手了,无非是大家都还活着,当然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失恋,每个人也都活着,当做是路人甲乙丙丁。
    今天终于遭遇故事男主角,居然进行了比较深入和愉快的聊天。我并不怀念他,然而我怀念我见证过的青春,憧憬过的爱情。然后,一种很肉麻的情绪涌上心头,娘啊,原来我还是个老少女。
4月2日

我的陆纤纤

   因为我在听coolplay的歌,所以我想起了我的陆纤纤。
 
   那是一个很摇滚很文艺的年纪,我跟陆纤纤小朋友在学校广播台做着怪异的节目,收听的人很少,于是我们在中午的时候播放工业噪音以期获得重视,偶尔会收到部分神经衰弱的同学的投诉。她或者王朔(当然,不是写小说那个)在播音室里窝藏了一瓶红酒,大概是准备喝多了之后对着全校发酒疯。当然,在我们大家都清醒的时候,也从事一些利国利民的活动,比如说,录制版头和广播剧,在这里要感谢罗敏同学,他有效的组织了录制时的纪律并利用简陋的设备完成了音效制作,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是当时这拨流氓中少见的正经人了,而且非常神奇的是,他居然不是学生干部。我和陆纤纤小姐似乎还组织过一次音乐欣赏会,叫做人间四月天,从名字中大家不难看出,我们当时对爱情充满了期待,但是显然,现实情况有点糟糕。
 
    那个时候,我有一个不太好评价的男朋友,陆纤纤同学有一段不太好评价的暗恋,鉴于我们从来不太在背后说人坏话,我现在只能遗憾的说,青春啊,谁他妈的没有踩到狗屎的时候。记得当时年纪小,远没有现在洒脱,我们经常在一起买醉,和一堆猥琐的大老爷们。老崔每次喝酒都一定要为了生活干杯,然后跟我迅速互怼至昏迷。然后陆纤纤和其他人开始唱歌。最后,陆纤纤把我拖回宿舍。早上的时候,她会帮我叠衣服。她的手及其的巧,曾经把一件衬衣改成了裙子。所以当我起床后发现自己的衣服很整齐的时候,就知道田螺姑娘来过了。我们曾经在一起探讨过朋友圈中的某某或某某相当不错,然而,大概是太熟了不好下手的缘故,终于友情没变成爱情,连奸情的边都没碰着,然后,岁月悠长,渐渐化为无情。很多年,我再没见过小川川,没见过老崔,没见过onesolo,没见过小昂昂,通电话都觉得尴尬,到底说点什么呢,在我们都戒了酒之后,在青春谢幕之后。在很多年前的清晨,昂昂打电话把我从睡梦中吵醒:“今天阳光明媚,我一个人在图书馆,我在想,我的朋友们,你们在哪里,你们好么?”他的声音居然带着哭腔。
 
     我也没见过陆纤纤了,打我们大学毕业那年起。她会发短信给我,我本着一贯的原则不予回复。我们偶尔通电话,话题光明正大的可以印在参考消息上。有时候我想去上海看她,比如说一个莫名其妙的夜里,睡醒后想到要上班赚钱,于是悻悻然作罢。可是,有的话题,我想在东十二的七楼,穿着睡衣,叼着烟,也许才能展开。所以,很多回忆,就此打住。陆纤纤,终于在十年之后变得纤细,马秀端,终于在十年之后变得端庄。我们变成了msn上的两个名字,间或闪耀,彼此问好。
10月28日

那年我们十七岁

     我有一张照片,在我十七岁那年,红裙子,和四个不帅的男生。从那年以后,我们开始很少见面。有时候惦记,通电话的时候不知道说什么。有时候无聊,看照片看得笑出声来。有时候难过,心里总还有一片暖色。
    老大自打初中起似乎就没长过个,遗憾的是,营养似乎也没用在长心眼上。只记得体育很好,陪我跑过八百米,跟散步似的,真是牲口一样的男人啊。老二在中学时代有过粉雕玉琢的时代,漂亮的跟个小丫头似的,发育后变得非常像早期人民币上的钢铁工人。老三是一个非常适合做老公的男人,我和另外两个姐们曾经萌生过一起嫁给他的愿望,但由于我们拒绝跟他谈恋爱,于是就被他用身体不好的理由婉言谢绝了。老四是我。老五很早就开始了发育的脚步,而且到现在还没有终结,其表现形式就是在我们几个还在校门口猥琐的吃着煎饼果子的时候,人家就约小妹妹去海边了;而当我们都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的时候,他和小妹妹还在海边,当然,小妹妹的人选有些变换。
   我们在初三那年举行过郑重的义结金兰的仪式。本来是要歃血为盟的,后来因为有些人晕血有些人怕痛,于是我们灵活的进行了形式上的调整。那杯雪碧里掺杂了我们五个人的头发碎末,喝得我一个星期之内都觉得嗓子发痒。这四个男人打小时候就展现出了宜家宜室的优秀品质,导致我在青春期建立了对男性群体的友好印象,后来恋爱吃了不少亏,忧郁的发现我不是没遇到过好男人,只不过,不幸的把他们都发展成了朋友。(好在我和罗某人认识初期,他就迅速的拒绝了跟我发展友谊的可能,不然熟了还真不好下手)
   我们读大学的时候各分东西,寒假暑假偶尔见面,喝酒的时候,他们四个永远喝不过我一个。他们工作之后开始请我吃饭,让我终于也感到被男人包养的快乐。他们结婚的时候——当然,是分别结婚,我工作太忙,居然也没去。忽然一天晚上,想到自己原来是五个人中,心最冷,也最野的一个。每次都是他们打电话过来问我好不好,生日的时候发短信,连老大这个粗心的,居然都记得。于是,想家的情绪开始铺天盖地。
   最近这段时间,我每天晚上,都梦到读中学的时候,可惜回不去了。作文一篇,怀念你们,我们。
3月15日

今天被我偷窥博客的两条友

   今天看了两个人的博客,恰巧他们都遇到点感情问题。
   一个是阿紫,我爱的女人之一,在我生活苦闷感情空虚精神堕落肉体疲惫的时候给过我最多最多的安慰。我在睡觉的时候无意掐过她的脖子,她沉着的把我打开,挽救了自己的生命和我的自由,她的怀抱履行了一个男友的义务。给我做过饭煲过汤,好似我妈;陪我喝过酒聊过天,好似我爹。然而,这个女人不太知道自己该爱谁。
  筷子比她要好一点,他很清楚自己爱谁,不过不被爱。我不敢去想象一个男人的哭泣,不过我希望他能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满地打滚,以我二十多年的行医经验,这很有效。我不是说这能挽回或赢得感情,但至少可以释放自己。注意,请半夜独自使用,并根据房屋隔音情况适当调整音量,不然明天无法面对这个世界。我喜欢跟筷子喝酒,他话不多,然而有趣,而且酒品很好,醉了就睡,体重轻,容易搬运。
  我不太擅长总结问题,因为我自己的问题也很多。希望你们快点好起来,如果一时之间好不了,可以叫上我干点报复社会的事情,不过尽量不要违法乱纪,我胆子小,身体也不好。
 
4月27日

之二 风花雪月事

      "风花雪月事,年少轻狂时",是我在年轻的时候,跟东明联的句子,现在看来,想吐.娘的,原来我也当过文学青年.其实我上课时,会忍不住跟学生提起高中那段日子,总以前面那句话作结,他们往往大笑,"文学青年",几分羞涩,掩盖的却是十分的怀念.
      说起来令人沮丧,我暗恋过的第一个人,是东明.这家伙真可恨,起了这么个不男不女的名字.偏又神出鬼没,写了一手好文章,流传到我们班来.我那会情窦初开,又他娘的有点小资,一不留神,被她俘虏.可怜我第一次见她,发现其真实性别,差点没学林妹妹吐血而亡.所以你不能怪我现在如此看重男人色相,根据佛罗伊德的理论,我是有过童年阴影的.
      我们似乎一起担任过班里的重要职务,第一次单独约会就是为了去给班里买水壶.她晕车,我不会骑单车,于是乎,搞了次徒步旅行,累死.据她后来交代,我通过就是这次活动正式走入她的心扉的.这点让我一直很纳闷,莫非是我过人的定向越野能力征服了她?难为我还一直以为自己走的是内涵路线.
     我们似乎还一起去喝过茶,相较于我后来所热衷唱K,这个活动,那是相当的高雅,而且也相当锻炼膀胱.当然,在喝的过程中,我们也穿插了数量可观的话题.大多无聊,但足以使我们惺惺相惜.这次喝茶是我们不太纯洁,透着十分暧昧的友谊的里程碑,从此后,李马同盟正式结成,一中校园风云突变.
     我们似乎还一起对抗过敌人,尽管后来发现这个基本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那个倒霉的家伙是我们班长,属于看不清历史潮流那拨的,老想着跟人民对抗.我们那会控制着班里的主要媒体:黑板报和课堂纸条,这使得我们在斗争中始终处于上风,奇怪的是那家伙意志坚定,从不回避我们的任何一次冲锋,有时,还主动挑衅.据我分析,他暗恋东明.
     然而,我们在一起干得最多的,还是风花雪月的勾当.下雪天联过诗,课堂上对过对子,连写检讨都格外讲究文才.哦,我们似乎在出过一个手抄本,汇集了全班的经典检讨,名字叫做"把歌留住".这样的事情,我之后再也没干过,我一生,也不过就当了那么一小会的文学青年.
     我们,我们,我们没有一起爬过山,没有一起涉过水,没有一起经历过风风雨雨,我们只是一起度过了一生中最为平静无波的青春,然后,各自长大.
3月24日

之一 那些出现在论文后记中的人

      我读研那会儿,特别懒。毕业论文一拖再拖,终于,还剩三天,我被迫动笔。娘啊,真是辛苦,整整72小时没合眼啊,还是差了序言注释排版这三项,好在几位兄弟齐动手,总算及时完工。我死撑着写完后记,倒头就睡。忙中出错,事后被男朋友挑出了纰漏,居然没在后记中热情感谢他这位一直默默站在伟大女人背后的更为伟大的男人。因为这个严重的政治错误,我一直被批斗到今天。
       说起来,这么一份草草写就的论文,完全没有任何学术价值,不过,那篇后记,倒真是我的心血之作。据我个人实践经验证明,熬夜之后的感觉跟喝醉了差不多。三天没睡啊,那得相当于喝多少酒啊。我这人喝多了,感情就特别澎湃,所以在后记里来了个大爆发,特真诚,特细腻,特奔放的表达了自己对一些同志的感激之情。他们是:小L,大L,女L和老L。----为保护个人隐私计,特隐去其姓名,以姓首字母代之---哦,他们的姓氏真单一,在这里提出一小下批评。
       小L跟我的友谊是在考研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建立起来,好象是在我们系BBS上勾搭上的,后来结伴去考研。由于我很懒,恩,其实我从来没勤快过,主要都是靠他上图书馆占座,打听复习资料,作笔记什么的。人家都说我能考上研是个奇迹,我想,是他创造了这个奇迹。
       大L是师兄这种珍稀物种,在这个师兄都忙于把自己转型成男友的时代,他是难得的恪守本分的主儿。当然主要是人家老早就骗了PLMM在手,不怎么饥渴,所以行为比较正常。他们两公婆都是好人,我毕业那会儿腿摔断了,男友有工作白天没法照顾我,起居看病几乎都是他们两公婆以及小L和女L一手包办的。最后搬家,居然也是他们几个办的。跟房东签合同那会儿,场面真是壮观,四个法学研究生排排坐,硬是把人家的格式合同挑出无数毛病来。从那以后,房东乖的很,对我没有任何要求。
       女L是好学生,早早的保了研。我们本科就是同学,不过相看两生厌,不怎么打交道。读了研,跟了同一个老板,居然要好起来,原来我们之间只是缺少一个机会。她是个漂亮女生,可惜爱好奇怪,一天到晚的拖地,当然,偶尔也会洗衣服来休息一下,宿舍干净的要命。有点像《老友记》里面的莫妮卡,很有些活雷锋的意思。我最喜欢她来我家做客,可以屯上一个星期的家务,不用多说,她会在进门二十分钟之内忍无可忍的爆发---干活。
      老L,其实是我们四个的老板。他是老师,也是朋友。尽管我们四个都自我感觉良好,但实际上都缺点多多,难为他容忍多年,却从不扭曲我们的天性。别的老板恨不得让自己的研究生去家里抗煤气罐修电灯泡,他老人家请我们整理个资料都要道谢加吃饭。真的把我们都惯坏了,工作后个个都打电话给他诉苦。偶尔回学校也回拉上他集体出游,有一次,居然一起带了家属去洗脚,八个人横在雅间里,气势惊人。
      这四个L,现在都活在这里或是那里,勤劳勇敢地活着,咬牙切齿的老去,然而,对于我来说,他们都活在我心里最后一片湿润的土地,像春天的小树苗一样恬不知耻的年轻着。
3月23日

序 谁动了我的青春?

    他们说,人开始回忆的时候,就是老了。好在,老娘不复青春这回事早已近人皆知,所以应该是有资
格开始肆无忌惮的细数往事了。
 
   想当年,我还是个风华正貌的大好青年,满脑子的“解放全世界,统一全宇宙”的高尚情操,怎么一不留神就惦记上衣食住行了呢?
   
   想当年,我还是个青春貌美的娇俏佳人,成打的翩翩少年在我们家楼下哭泣哀号,怎么一不留神就堕落成某某某的家庭妇女了呢?
   
    想当年,我还是个引领潮流的时尚新锐,时不时也为广州市容市貌日新月异的变化贡献一小把力量,怎么一不留神就沦为路人甲乙丙丁了 呢?
   
     你看,做人,关键还是要留神啊,虽然,就算留神,我们也留不住时光。呵呵,流沙,智慧果然都他娘的被前人用光了,搞得我们作晚辈的在修辞方面一点贡献都没有。
   
     然而,我毕竟还是一个特别自信的老人,并不打算把自己八百年前的的那点悲欢离合一一向你们这帮家伙一一道来。为自己做传嘛,要不就是真牛叉,要不就是真无耻,遗憾之极,我两者皆不是。下面,我想说的,是别人:朋友,家人,我爱的,我恨的。
   
    因为,我的青春,活在他们身上。
   
     如果,你在我的笔下见到自己,请你一定要相信,我在想念你。